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尾城区
基准地价的通知
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保证我市基准地价适应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我市编制了新一轮基准地价,并经市人民政府六届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基准地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汕尾城区基准地价
一、评估范围
本次汕尾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为《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评估面积共计151.53平方公里。
二、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是指熟地条件下的地价,即指在设定容积率、法定最高使用年期、设定土地开发程度的条件下,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商业路线价设定宗地标准深度为10米,标准宽度为4米;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根据汕尾城区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和政府地价管理的需要,汕尾城区基准地价采用平均楼面地价和单位面积地价作为基准地价的基本表现形式,具体内涵如下:
表2-1 汕尾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土地用途
项目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估价期日
2014年6月30日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五通一平
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
法定使用年期
40年
70年
50年
50年
设定容积率
2.0
2.0
1.0
2.0
价格表现形式
平均楼面地价、单位面积地价
级别价、商业路线价
级别价
注:①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宗地评估时,应选用楼面基准地价;②“五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三、汕尾城区基准地价
(一商业路线价
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宗地评估时,待估宗地所处地段存在路线价的商业用地,临街深度小于或等于30米的宗地,执行所在路段的商业路线价标准;临街深度大于30米的宗地,执行所在区域级别基准地价标准。